近日,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出臺《關于加強干部作風巡察監督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進一步鞏固我市干部作風建設專項巡察成果,深入推進全市干部作風建設。
《意見》要求,要不斷深化政治巡察,圍繞干部作風“慢”“怕”“假”,不擔當不作為亂作為等問題,緊抓重點人、重點事、重點問題,深入開展巡察監督,推動全市干部作風根本好轉。
《意見》強調,要堅持鞏固深化發展,認真落實“發現問題、形成震懾,推動改革、促進發展”的工作方針,在政治巡察中加強對干部作風的監督,以點帶面、對標自查、落實整改,推動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干部作風突出問題。
《意見》強調,加強干部作風巡察監督要堅持問題導向,緊緊圍繞黨的作風建設,及時發現干部作風存在的突出問題,既緊盯重要領域、重要窗口或工作環節的突出問題,也瞄準本地區本部門存在的普遍性問題;要堅持精準監督,準確把握干部作風“慢”“怕”“假”、不擔當不作為亂作為等突出問題的表現,實施精準監督,確保巡察措施對癥下藥、靶向監督;要堅持抓常抓長,堅持常規巡察與機動巡察有機結合,形成監督合力,拓展監督成果,鍥而不舍推進作風建設。
《意見》明確了干部作風巡察監督四大重點。即查看宗旨意識情況,看被巡察黨組織領導班子和各級領導干部是否帶頭轉變作風,發揮“頭雁效應”,是否存在有權就任性、沒有服務觀念,以管理者自居,把職責當權力,把服務當恩惠等。查看責任擔當情況,看被巡察黨組織是否存在按部就班、效率低下,將規章制度高高掛起,弱化上級決策部署;是否存在一團和氣的“好好先生”、得過且過的“太平老爺”、回避問題的“甩手掌柜”、愛惜羽毛的“開明紳士”等不作為不擔當、懶政怠政的官僚主義問題。查看工作落實情況,看被巡察黨組織是否存在拖等靠要、庸懶散虛,表態多調門高、行動少落實差,以會議貫徹會議、以文件貫徹文件、只作批示不抓落實等重痕跡、輕實效的形式主義問題。查看開拓創新情況,看被巡察黨組織是否存在缺乏主動性、開拓性、拼爭性,得過且過,不與時俱進改變思路、提升能力,只求過得去,不求過得硬,甚至“甘于矮子里面當將軍、不去強者當中爭位子”。
《意見》還規定了干部作風巡察監督三項舉措。結合常規巡,每輪常規巡察中,由紀檢監察機關組織專項檢查組,對被巡察黨組織開展干部作風建設情況進行專項檢查;開展機動巡,根據信訪舉報、作風辦掌握的情況,對干部作風反映強烈、問題突出的地方或部門通過采取小分隊、多批次、高頻率、快節奏等形式,開展“機動式”“點穴式”巡察;實行板塊巡,市級在對反映強烈、問題突出的市直部門開展“機動式”巡察的同時,統籌安排市縣巡察力量,組織縣(區)對同一系統或同一領域的部門同步開展專項巡察。
《意見》要求,各級黨委要切實擔負起管黨治黨政治責任,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把干部作風建設情況作為巡察監督的重要內容,納入每輪常規巡察中,切實加強監督檢查。各級巡察機構要加強對本地區干部作風的研判,梳理出監督重點,認真制定工作計劃和工作方案,實行目標管理,扎實推進干部作風巡察監督;加強對巡察整改工作的督促檢查,推進巡察成果落地生根,推動工作發展,促進作風大轉變。要加強制度建設,督促被巡察黨組織在抓好問題整改的同時,舉一反三,全面自查自糾,查找漏洞,建章立制,用制度把整改成果固化下來;加強宣傳報道,通過電視、報紙、互聯網等新聞媒體,及時報道干部作風專項巡察工作情況,宣傳巡察工作成果,增強群眾獲得感;加強警示教育,選擇一批巡察發現的干部作風典型案例在黨內和社會進行通報,發揮警示作用,形成震懾效果。
為確保巡察監督實效,《意見》還建立了干部作風巡察監督三個機制。溝通協作機制。加強與紀檢監察、組織、信訪、民聲通道、作風辦等部門的聯系溝通,了解收集有關單位干部作風建設情況,以及干部作風反映強烈、問題集中的情況;巡察發現的干部作風問題,在反饋給被巡察黨組織的同時,移交紀檢監察、組織部、作風辦進行處理。督查督辦機制。加強對巡察反饋問題整改、移交問題和線索辦理情況的跟蹤督辦,實行檢查評估制度,適時以《巡察工作整改專報》形式上報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推動整改落到實處;對巡察工作開展不力、成效不明顯,敷衍整改或拒不整改的,將嚴肅問責。專報直通機制。針對干部作風巡察監督中的重大事項、發現的突出問題,在基本情況了解清楚后,及時形成一事一報的巡察情況專報直報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領導批示后立即移交紀檢監察機關啟動核查,對于巡察組移交的線索,紀檢監察機關組織優勢力量優先辦理。(夏志兵南昌日報記者江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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