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財政部 民政部關于支持和規范社會組織承接政府購買服務的通知》(財綜〔2014〕87號)、《南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的實施意見》(洪府廳〔2015〕1號)要求,現就遴選優秀公益慈善服務項目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項目概況
為引導社會組織聚焦“一老一小”、特殊群體、聚焦群眾關切,助力基本民生保障、基層社會治理、基層社會服務,擬通過遴選扶持一批優秀公益慈善服務項目的方式,著力打造群眾認可、特色鮮明、具有示范帶動作用的公益慈善品牌項目,積極營造社會各界關心支持、廣泛參與的濃厚氛圍。
二、遴選內容
聚焦民政領域,圍繞“老小困殘”幫扶、培育發展社會組織等工作重點,提供幫困扶弱、心理疏導、精神關愛、關系調適、矛盾化解、能力建設、資源鏈接、社會融入等方面的專業服務。已運行項目需運行1年及以上、運營良好、成效明顯,有專業支撐,有典型案例(榮譽),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益,具備創新性、推廣性和可持續性。計劃運行項目需達到上述預期成效并提供相關佐證。
三、服務時限
2026年11月底前,服務周期不少于6個月。
四、承接單位條件
(一)在南昌市民政局登記注冊的市本級社會組織;
(二)成立兩年以上的社會組織,近兩年年檢合格,建立了黨組織;
(三)具有穩定的項目執行團隊,專職人員不少于2名,需提供遴選前6個月的社保繳納記錄(不含遴選當月);
(四)有專業的財務人員、健全的財務制度以及獨立的銀行賬號。
以上條件,需同時滿足。承接單位參與過民政領域公益慈善項目的,優先考慮。
五、購買服務金額及資金支付
總經費不超過40萬元,根據遴選成績排名,確定4—6個公益慈善服務項目,遴選得分不低于80分,并分別資助項目承接主體7萬元至10萬元不等的項目資金(項目預算金額不得低于資助金額)。合同簽訂后15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金額的50%,項目終期后依據驗收結果和合同約定核撥后續費用。
六、遴選程序
采取公開報名、公平競爭、擇優選用的方式,選擇符合條件的社會組織承接。
(一)報名。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4月15日12:00前,社會組織根據本公告有關承接單位應具備的條件,認為符合承接主體條件的,可以向市民政局提出書面承接申請,并提供相關申請材料。書面申請材料(一式五份)密封遞交至南昌市民政局市慈善事業和基層服務科(南昌市紅谷灘區紅谷大廈A座四樓427室),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書面申請材料,采購人不予受理。具體包括:
1.《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法人登記證書》、《基金會法人登記證書》副本復印件;
2.《南昌市民政局購買服務承接報名表》、《南昌市民政局購買項目承接申請書》、《供應商報價書》;
3.申請人簡介及相關證明。簡介內容包括:申請人近3年的工作情況(包含工作業績及承接項目優勢說明),專職人員情況、財務審計情況,繳納稅收、社會保險費等情況;
4.申請人承接政府購買服務項目的相關證明。
(二)材料審查和遴選答辯。由市民政局對申請承接的單位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對審查合格的項目組織遴選,如有需要,申請承接的單位還須接受市民政局組織的現場答辯;
(三)審定。市民政局黨組根據審核意見選擇確定承接主體;
(四)公示。市民政局對選擇的承接主體通過南昌民政網向社會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任何單位和個人可以書面向市民政局提出異議,異議人應當實名并提供有關證明材料。市民政局負責異議的調查核實,并將結果對外公告。
(五)簽訂協議。市民政局與承接主體簽訂承接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以及取消承接資格的條件等內容。
任何人發現過程中有違紀違規問題的,均可以向市紀委監委派駐市民政局紀檢組投訴舉報。投訴舉報應當實名,且應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七、驗收程序
項目結束之后,承接主體需提供項目總結報告、財務審計報告、財務憑證、項目績效評價資料、培訓課件資料、報名表、簽到表、培訓照片等材料,統一交至南昌市民政局慈善事業促進與基層服務科。南昌市民政局對材料進行審核,驗收合格后支付合同后續款項。
八、遴選時間和地點
2026年4月15日下午在市民政局大會議室公開遴選。
附件:
1.南昌市民政局購買服務承接報名表
2.南昌市民政局購買服務項目承接申請書
3.供應商報價書
4.評審標準評分表
(采購方:南昌市民政局;聯系人:肖赟鵬;聯系電話:0791-83986776)
2026年4月8日
附件:






贛公網安備 36010802000056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