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食品產業上連田間、下接餐桌,涵蓋育種育苗、現代種養、食品加工、倉儲物流、市場銷售等多個環節,是鄉村振興的重要支撐。2025年6月11日,《南昌市深入推進綠色食品產業鏈轉型升級高質量發展兩年行動方案(2025—2026年)》(以下簡稱《方案》)正式印發,為南昌綠色食品產業高質量發展描繪了清晰藍圖。
一、起草背景
為有力有效推進省委省政府農業產業化“雙百行動”,鞏固深化全市農業農村“兩整治一提升”專項行動成果,落實“8810”行動計劃,根據2025年省委農村工作會議和省委一號文件精神及當前我市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特點
一是定位明確。《方案》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三農”工作的重要論述和考察江西重要講話精神,以工業化理念發展農業,持續延伸“糧頭食尾、農頭工尾”鏈條,做大做強農產品精深加工,拓寬農產品市場銷售渠道,為有力有效推進省委省政府農業產業化“雙百行動”、鞏固深化全市農業農村“兩整治一提升”專項行動成果、實現綠色食品產業高質量發展提供了堅實的抓手。
二是分工明確。《方案》認真貫徹落實了市委、市政府近年來關于“三農”工作的決策部署,聚焦全市農業優勢特色主導產業,全鏈條、全過程抓綠色食品產業鏈和農業產業化發展,從生產端、加工端、銷售端、品牌端“四端”協同發力,提出10條工作舉措,根據市直各單位職能,對各項工作進行了責任分工。
三是政策明確。《方案》緊密結合原有相關扶持政策,綜合考慮了政策兌現的延續性和可操作性,提出了21條硬核支持政策,用于全面推動全市綠色食品產業和農業產業化高質量發展。
三、主要內容
(一)目標任務。主要明確了規模以上農產品加工企業營業收入、年營業收入超10億元企業和超1億元企業、市級農業產業強鎮、農產品加工園、招引簽約項目、農產品網絡銷售等6個方面任務。到2026年,全市規模以上農產品加工企業營業收入預期達950億元。其中:營業收入超1億元龍頭企業新增10家以上、總數達到140家以上,營業收入超10億元龍頭企業新增1-2家、總數達到19家以上;支持創建市級農業產業強鎮5個,打造農產品加工園達到5個;招引簽約項目金額120億元以上;農產品網絡銷售額超過80億元。
(二)工作舉措。主要明確了優化“生產端”、做精“加工端”、拓寬“銷售端”、做強“品牌端”等4項舉措,細化了打造農業產業強鎮、落地綠色直采基地和農場項目、建設“菜籃子”應急保供基地、引進“頭雁”型龍頭企業、打造農產品加工產業園、培育加工型龍頭企業、拓寬本地農產品網絡銷售渠道、推進優質農產品進駐知名商超和餐飲企業、壯大優勢特色產業、做強農產品品牌等10項任務,并提出了21條具體支持政策:
第一條 對新納入市級扶持的農業產業強鎮,根據建設投入情況,每個每年安排財政獎補項目資金500萬元左右,用于扶持生產經營主體發展提升農業特色產業,單個項目獎補資金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50%。
第二條 對新列入國家和省級扶持的農業產業強鎮,分別給予每個700萬元、600萬元獎補,獎補資金用于農業特色產業發展提升。
第三條 對新認定的綠色直采基地,按不超過100萬元/個給予所在縣(區)政府獎勵。獎勵資金用于相關主體開展綠色直采基地新建及改造、維護等。
第四條 對新認定的市級“菜籃子”應急保供生產基地,每個獎補20萬元,對年度動態監測合格的基地每個每年獎補5萬元運營經費。
第五條 對綠色食品生產企業購置產品質量安全快速篩查和定量檢測設備設施,按照相關設備設施購置費用10%予以補助,每家企業補助最多不超過10萬元(該政策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第六條 對首次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市級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分別給予80萬元、20萬元、10萬元的獎勵。
第七條 對2024年以來首次認定的國家級、省級農業產業化聯合體,分別給予80萬元、20萬元獎勵。
第八條 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上一年度用于正常生產經營所產生的銀行貸款進行貼息,貼息標準按照不超過上年末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50%予以獎補,單個主體貼息金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第九條 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農產品加工業和鄉村休閑旅游業。財政獎補資金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50%,單個主體獎補金額不超過300萬元。
第十條 對我市新獲批的國家制造業創新中心、國家工業設計中心給予500萬元一次性經費支持;新獲批的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省級工業設計中心給予50萬元一次性經費支持;新獲批的市級企業技術中心給予20萬元一次性經費支持。
第十一條 鼓勵企業加大技術改造投入,推廣應用新材料、新設備、新工藝,提升制造、安全水平,逐步實現生產過程智能化、控制系統智慧化。對現有企業計劃投資額在500萬元及以上,并符合產業政策導向的技術改造,按年度購買軟、硬件設備發票額的10%,給予最高不超過500萬元補助,具體按工信口技改相關政策執行(該政策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第十二條 對新獲得3A級、4A級、5A級認定的物流企業,分別給予10萬元、30萬元、50萬元的獎勵。對新獲得更高級別認定的,按照階梯獎勵標準補足差額。
第十三條 對綠色食品產業的預制菜企業新建(改造)冷凍冷藏庫、購置終端冷藏設備,總投資額1000萬元以上的,按實際投資額的5%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500萬元(該政策有效期至2026年6月15日)。
第十四條 對當年有新增農產品直接入駐商超的農業經營主體,每新增一個單品,給予1萬元/個獎勵,最高不超過5萬元;對當年有新增供應農產品入駐連鎖商超的供應鏈企業,每新增一個單品,給予1萬元/個獎勵,最高不超過5萬元。對當年有新增農產品入駐連鎖餐飲的農業經營主體,每新增一個單品,給予3000元/個獎勵,最高不超過3萬元。以上產品供應需超過一年,生鮮產品供應需達到一個生產周期。
第十五條 對農業經營主體在電商平臺以品牌(商標)權利人名義開設的官方旗艦店,給予2000元/個的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1萬元;對由縣(區)政府與電商平臺簽訂合作協議且農產品年銷售額超過1000萬元的電商直播基地,按15萬元/個給予縣(區)政府一次性獎勵,資金用于電商直播基地建設。
第十六條 對農業經營主體農產品網絡銷售年快遞運輸費超過40萬元的,按照快遞運輸費的5%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10萬元。
第十七條 對年農產品網絡銷售額達5000萬元、3000萬元、1000萬元、500萬元以上的農業經營主體或農產品電商銷售主體,分別給予15萬元、10萬元、8萬元、5萬元獎勵;次年農產品網絡銷售總額增幅達50%、30%、20%以上,分別給予10萬元、8萬元、5萬元獎勵。
第十八條 對新入選中國農業品牌目錄的區域公用品牌、企業品牌、產品品牌的農業經營主體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入選省級以上農產品區域公用品牌的縣(區)政府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入選城市農產品品牌(不含“贛鄱正品”)的主體給予每個單品2萬元一次性獎勵,每個農業經營主體最高不超過20萬元獎勵。同一品牌同時獲得多個品牌認定的按就高不重復的原則執行。
第十九條 對農業經營主體在電商平臺開展品牌宣傳推廣(不含開設店鋪)或自行在央視頻道進行農產品廣告宣傳,年度宣傳費用100萬元(含)以上、50萬元(含)以上、20萬元(含)以上,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4萬元一次性獎勵。
第二十條 對綠色食品企業新獲得中國質量獎、中國質量獎提名獎、江西省省長質量獎的,在省級獎勵的基礎上,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2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綠色食品產品新獲中國地理標志產品認定的,給予30萬元一次性獎勵。
第二十一條 對綠色食品企業首次獲批建設省級或市級院士工作站的,給予50萬元補助。
(三)保障措施。主要明確了強化組織領導、政策支持、招大引強、服務指導等4項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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