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7日,南昌市人民政府印發《南昌市促進商貿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洪府規發〔2025〕3號)(以下簡稱《若干政策》),現解讀如下:
一、《若干政策》的出臺背景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深入實施擴大內需、促進消費的決策部署,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發展流通 促進商業消費的意見》《商務部等12部門關于推進城市一刻鐘便民生活圈建設的意見》《商務部等8部門關于促進老字號創新發展的意見》等文件精神,進一步激發市場活力、培育市場主體、做強會展經濟、提振商貿消費,促進我市商務經濟高質量發展,2023年,市政府出臺了《南昌市促進商務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試行)》,有效期兩年,為我市商務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了強有力的政策支撐。該政策已于2025年9月30日到期,為繼續強化商貿業政策引領,在多次廣泛征求意見并修改完善后,出臺了《若干政策》。
二、《若干政策》的主要內容
《若干政策》共有八章18條,重點支持三類事項。
第一類為支持上級有要求或列入國家試點事項(第一章至第四章),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章為支持首發首店經濟發展,主要闡述支持品牌首店入駐和招引、支持品牌首發首秀政策獎勵條件和標準。
第二章為支持全國示范步行街(商圈)創建,主要闡述支持示范步行街(商圈)創建政策獎勵條件和標準。
第三章為支持城市一刻鐘便民生活圈試點,主要闡述城市一刻鐘便民生活圈政策獎勵條件和標準。
第四章為支持老字號創新發展,主要闡述支持老字號遴選申報、擴大規模政策獎勵條件和標準。
第二類為支持本地特色亮點工作事項(第五章),具體內容如下:
第五章為支持會展業發展,主要闡述支持引進流動品牌展會、舉辦展會及會議、赴外地參展參會等會展政策的獎勵條件和標準。
第三類為支持民生事項(第六章至第七章),具體內容如下:
第六章為支持商貿物流發展,主要闡述支持A級物流企業創建、鼓勵寄遞企業做大做強等政策獎勵條件和標準。
第七章為支持農貿市場發展,主要闡述支持農貿市場新建改造政策獎勵條件和標準。
第八章為附則,主要闡述支持對象基本條件、政策執行時間等。
三、《若干政策》的范圍期限
《若干政策》自2025年12月17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其中,第一至第十二條政策自2025年10月1日起計算,其余政策自印發之日起計算。
三、《若干政策》的主要特點
一是覆蓋領域廣。《若干政策》覆蓋了首發首店、一刻鐘便民生活圈、步行街創建、老字號、會展業、商貿物流、農貿市場等商貿業多個領域。
二是政策舉措細。《若干政策》摒棄“大水漫灌”式的籠統支持,以精細化設計確保政策紅利更好惠及企業。結合我市商務工作實際,及時回應發展新需求,在獎補條件、補助標準上進行了多輪廣泛征求意見并修改完善,實現政策精準靶向發力。
三是指導意義強。《若干政策》既有支持老字號、農貿市場發展等傳統商貿政策,又有首發首店經濟、步行街創建等新興政策,具有鮮明的前瞻性和引領性,通過培育消費新場景,推動消費供給提質與城市商貿服務功能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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