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特殊原因
無法按時換領駕駛證的駕駛人
可申請延期換領駕駛證
依據《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令第172號)
第七十五條 機動車駕駛人因服兵役、出國(境)等原因,無法在規定時間內辦理駕駛證期滿換證、審驗、提交身體條件證明的,可以在駕駛證有效期內或者有效期屆滿一年內向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車輛管理所申請延期辦理。申請時應當確認申請信息,并提交機動車駕駛人的身份證明。
超過駕駛證有效期1年的不可申請,延期期限最長不超過三年,延期期間機動車駕駛人不得駕駛機動車。
辦理方式
1
線上“交管12123”APP申請
打開“交管12123”手機APP,點擊“更多”,選擇“延期換領駕駛證”。


確認個人信息,選擇“延期原因”,并點擊“下一步”,輸入驗證碼。

辦理完成后可在“網辦進度”中查詢業務辦理情況。
2
線下窗口辦理
提供機動車駕駛人身份證明即可辦理。此業務可代辦,代辦需提供以下材料:
1. 機動車駕駛人身份證復印件
2. 經辦人身份證原件
3. 授權委托書
想取消延期申請
或怕錯過延期期限的駕駛人
請仔細閱讀以下內容
注意:
1. 如已申請延期換證,“交管12123”APP無法取消該業務。如需取消延期申請,車主需攜帶身份證原件及駕駛證原件前往車管窗口線下辦理。
2. “交管12123”已成功申請延期換證的車主,仍能攜帶身份證原件,駕駛證原件及兩張一寸白底彩色免冠照片前往線下車管窗口正常辦理期滿換證。換證后,延期申請自動作廢。
3. 延期期限自駕駛證有效期截止日期開始計算,期限為三年,請在延期截止日期前辦理駕駛證期滿換證,如逾期未辦理,駕駛證將被注銷。





贛公網安備 36010802000056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