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號碼不僅僅是一串數字字母
更是陪伴愛車多年的“身份名片”

換車時
舊車牌還能留下來嗎?
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今天一次性給你講清楚
先來看看相關規定

相關規定
《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四十四條:辦理機動車變更登記、轉讓登記或者注銷登記后,原機動車所有人申請機動車登記時,可以向車輛管理所申請使用原機動車號牌號碼。
這意味著,號牌的使用權與“原機動車所有人”深度綁定。無論是賣車、報廢還是遷出,您都擁有申請保留原號牌的權利。
但不是所有人都能申請保留原號牌,還需要滿足以下三個條件。

1.使用年限限制
機動車所有人擁有原機動車且使用原號牌號碼一年以上。
2.自動保留時限
在辦理機動車遷出、共同所有人變更、轉讓登記或者注銷登記后兩年內提出申請。一旦超時,號碼將自動回收到號碼池供他人隨機選取。
3.車輛狀態正常
涉及原機動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必須處理完畢。去車管所前,請務必先查詢“交管12123”APP,確保沒有未處理的罰單或事故。
實際操作中如何辦理該業務呢?
如何辦理
第一步:處理舊車
將名下舊車轉讓、報廢或遷出,確保拿到變更或注銷簽注。系統會自動檢測是否符合保留條件。
溫馨提示:辦理舊車報廢時,如需使用原號的,需在辦理報廢注銷之前將違法處理完畢。
第二步:購置車輛
購買新車或二手車均可。現在的政策非常靈活,原號牌不僅可以用在新車上,購買二手車同樣可以使用原號牌。
第三步:現場申請
在辦理注冊登記選號時,直接向窗口人員告知:“我要申請使用原號牌號碼。”只要符合條件,系統會自動調取您的靚號。
辦理該業務還需要注意以下三點,避免踩坑。
1.號牌號碼不得轉讓
辦理機動車業務(夫妻變更登記業務除外)的,機動車號牌號碼只能由原車主使用,不能轉讓給其他人。
2.夫妻變更可保留
夫妻雙方共同所有的機動車將登記的機動車所有人姓名變更為另一方姓名,婚姻關系存續期滿一年且經夫妻雙方共同申請的,可以使用原機動車號牌號碼。
3.用滿一年再申請
申請過保留原號牌號碼的,在新車上需要再次使用1年以上,方可再次申請保留。





贛公網安備 36010802000056號
